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2020]4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有效实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实验教师。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测试:
1)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 (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博士学位
三、网上报名
1. 申请网址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网上申请时间:9月22日至25日
鉴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直接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粘贴与系统上传同版本一寸照片)。
2.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网上注册和材料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照片(含电子版)均须出自同一底版,办理证书时使用。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免测试人员不用缴纳)
根据辽价发[2018]95号文件规定,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为180元/人。交费时请自备零钱,不设找零。
4.附件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需将正反两面印在一页内)。
3) 《个人承诺书》(见附件)一式1份。
4) 网上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若本科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若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师范教育,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 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7) 《授课证明》(见附件)一式1份。
8)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一式1份。申请人须自带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报送时间:10月9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 系 人: 朱言军 刘哲
附件1: | 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2: | 个人承诺书.doc |
附件3: |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
附件4: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
附件5: | 授课证明.doc |
附件6: | 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目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