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职称委托评审的公示 |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辽人社[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校接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育管理系列职称委托评审,经个人申报、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省人社厅审核等程序,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研究员:王运河
另有副教授委托评审:
副教授:杨永彪
如对以上公示的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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