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

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办〔2022282号)要求,现就编制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相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包括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的重要意义。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

二)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学校实行质量报告编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工作,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编制上报的内容和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编制质量。各单位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与格式要求》(附件1)实事求是撰写本单位负责的内容,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内容要完整、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准确体现相应支撑数据附件2)同时要完成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附件3

(三)各单位要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全面总结围绕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所开展的工作主动开展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育人工作,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材料报送

1.工作群:请单位委派1名具体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老师加QQ群:853710436,进群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部门+姓名”。

2.报送时间及方式:2022111817时报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1)电子11月21日17时前报送支撑数据表(附件3)电子版。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

3.工作联系人:方雪岳庆荣,联系方式82158563、82158615。



附件1: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分解及数据采集说明.doc
附件2: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doc
附件3: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