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深入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最新发展,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1)。
请各单位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所提交的论文及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请来稿人员根据选题,将所撰写征文电子版Word文件和邮件主题均以“单位全称一姓名一论文题目”命名,征文内容按照附件1中论文编排统一格式排版。
联系人:毛鹤达
邮 箱:350844772@qq.com
电 话:9234
附件1: | 附件1: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x |
附件2: | 附件2: 信息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