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寒假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从严从实从细抓紧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律要求到位。要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抓好宣传教育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
二、严明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时时处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十个不得”:不得在疫情防控、帮扶救助、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蟹卡蟹券等;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或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不得公款吃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不得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得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不得在公务活动及个人餐饮消费中奢侈浪费;不得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紧盯“十个不得”,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优先处置顶风违纪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